曾宪新说,当前全国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原因在于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特别是疏忽了个人职责。因而,官方近期正式启动的“工程质量管理两年行动”将着力强化个人职责,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职责制。
据介绍,住建部专门拟定了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职责的追查办法,清晰职责人以及相关的职责。工程建设、勘察、规划、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职责,工程项目在规划运用年限内发作质量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首先要追查这五个人的职责。五方主体的法人有必要签一个授权书,清晰项目负责人。
具体而言,工程开工前,有必要签署许诺书,许诺保证工程质量;竣工后,实行永久性标牌制度,建设、勘察、规划、施工、监理五方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要刻在标牌上。这些文件、个人许诺书都要进入档案,以便终身追查。
在工程规划运用年限内,不论什么时候发作质量事故和严重的质量问题,都要追查这五个人的职责。”曾宪新指出,这首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职责,一是诚信职责,即把不良行为向社会曝光,列入“黑名单”;二是执业职责,即停止执业;三是行政职责,即对有行政职务的项目负责人施以行政处分;四是刑事职责。
“这个办法是对这五个项目负责人进行职责追查,可是并不免除他们企业法人和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职责,他们还要依法承当相应的职责。”曾宪新着重。
曾宪新表示,工程质量终身职责制是一项新的制度,目前对新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已提出清晰要求。对已开工的,企业法人要补签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要补签质量许诺书,竣工今后存入档案。如没有补签,不得办理竣工检验存案的手续。